2022年,抚顺市事业单位向驻抚部队及其家属公开招聘员工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驻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和《抚顺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抚顺市事业单位计划向驻军家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数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驻抚部队及军家属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军分区本级及军家属2名。
二、招聘对象
申请人应当是驻军军人的家属。具体情况为:驻军军官(包括军官、文职人员、高级士官)经军事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办理军事手续的现役军人配偶。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龄不超过45岁(1976年11月18日(含);
4.中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的,或者违反刑法被免除刑事处罚的,或者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3.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被开除;
4.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雇不满5年的;
5.被记大过、降级、辞退、留用(留党、留校)检查、降低岗位等级处罚不满3年的,或者处罚期未满的;
6.在公务员招聘考试、公共机构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严重违反纪律、不得申请考试的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申请考试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
采用考试考核的方式。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络招聘信息(http://fsrs.fushun.gov.cn)向社会统一发布。
(二)报名
本次考试的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2022年11月18日,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00至11月20日17:00登录注册网站
https://sydwzp.zgrsw.cn/bmpt_sydwzp/2022/ln/11fs/提交申请并上传照片(我最近的免冠蓝底2寸证书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不到20kB),注册必须与考试中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
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申请人填写的信息应真实有效。
(三)资格考试(初审)
招聘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和资格条件对考生的注册资格进行审查和确认。资格考试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注册要求或欺诈行为,考生将随时被取消考试和申请资格。
(四)查询审查结果
2022年11月19日:00至11月21日12:登录注册网站查询审核结果。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2022年11月23日通过考试的考生:00至11月26日8:00登录注册网站,打印准考证、注册表(A4纸,一式两份),妥善保管。
(六)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均为客观试题。笔试内容注重专业素质和能力,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时间:2022年11月26日上午9日:00至11:00。
准考证上明确了笔试地点。
笔试结束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结果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果和面试官名单将通过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络公布。
(七)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和面试人数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官笔试成绩并列,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如果考生因自愿放弃、资格考试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而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将从高分到低分填补笔试合格者的空缺。原则上,补充工作应在资格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如果面试官已经公布,补充面试官没有时间公布,招聘单位将不再向其他进入面试的候选人解释情况。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候选人。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注重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反映了选拔人员的要求。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录用。
笔试和面试成绩为5分: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络上公布了权重比例,并保留了两名小数计算申请人的总分。
(八)体检
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体检候选人按1的比例确定。总分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的》 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出通知〔2016〕140号)、《关于有效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出通知〔2012〕组织实施65号等相关规定。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试和公共机构体检经验的三级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收到体检结论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将在考生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安排。
复检内容是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检查人员。
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录用。岗位空缺按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填补。
(九)岗位选择
体检合格的,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岗位。总分平行的,按照考生面试分数由高到低、学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岗位。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将公布具体岗位、选拔时间和地点。
(十)考察
各招聘单位应当对被调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素质、专业能力和工作表现进行实地调查和了解,并对被调查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调查发现不符合就业条件的,取消就业资格,岗位空缺按总分由高到低填补。通过调查的,确定为被聘用的人员。
(十一)公示录用
拟录用人员信息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有疑问的,各招聘单位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雇佣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纪律,公正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考生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试或申请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知其所在部队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项依照《事业单位违纪违规处理条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七、疫情防控
八、其他
1.严格执行回避规定。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申请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或者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也不得申请组织、人事、纪检、监督、审计、财务工作。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招聘人员在办理人员就业事项时,涉及上述亲属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平性的,也应当避免。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指导书,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指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的任何补习班、补习网站或出版物、网卡等都与本次考试无关。请保持警惕,不要上当受骗。
3.考生应确保注册时填写的沟通工具畅通,以便各招聘单位联系。因沟通方式差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在面试、体检、调查过程中,因申请人自愿放弃、资格考试不合格、调查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以更换。
5.招聘期间,未按本公告完成规定的招聘步骤的,视为自动弃权。
九、其他未尽事项应当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抚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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